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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多少?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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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多少?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多少?生育保险,主要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发放,是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下面业知识总结了福州生育保险待遇,一起来看看吧!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多少?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一、福州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①参保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应在同一单位同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市生育保险。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②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上限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0.7%。

二、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2、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达省市规定月数。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起始时间与职工医保一致,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待遇从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开启。

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时间满3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门诊产前检查、流产或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按照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执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执行。

职工医保中断的情况下,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的,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产前检查费、住院医疗费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3个月内、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6个月内,其医保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按正常职工医保待遇的50%执行。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生育保险连续参保时间满3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规定100%支付;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个月或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3个月内、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6个月内,生育津贴待遇按照正常单位职工50%执行。

产假天数具体规定:

正常生育:顺产的,享受128天产假;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流产引产:怀孕未满3个月流产(含异位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3个月未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98天产假。

计划生育:宫内节育器放置的,享受7天休假;宫内节育器摘取的,享受3天休假;输卵管结扎的,享受30天休假;输卵管复通术的,享受30天休假;输精管结扎的,享受15天休假;输精管复通术的,享受15天休假。

③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单位在职男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其未就业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城乡居民)的,可按规定申请按照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并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的70%执行,但不享受生育门诊产前 检查、流产或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医保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四、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医疗费用

1、参保女职工在福州市及省内异地全省联网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住院医疗费结算时,提交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即时刷卡结算。

2、参保女职工在省外及省内异地非全省联网医疗机构就诊,需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全国联网医院住院、门诊(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医院)的医疗费即时刷卡结算,非联网医院住院及无法刷卡结算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手工报销。

生育津贴

1、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结算生育费用(流产除外)的参保人员,免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在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应确保已激活为一类账户),参保人员也可于出院结算次月20日前,至医保中心窗口修改提交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账户,以便生育津贴款项及时转入。

2、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参保女职工,属于流产或引产的、异地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费用的,可登录“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至医保中心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申领生育津贴。

标签: 生育 生育津贴 报销 生育保险 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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