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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实施!嘉兴调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针对性治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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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7月1日起实施!嘉兴调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针对性治疗目录

7月1日起实施!嘉兴调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针对性治疗目录

为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精神,参照周边城市相关做法,现对门诊慢特病的相关规定作如下调整:

一、门诊特殊病针对性治疗目录

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诊疗的、医保目录内的针对性门诊医疗费用,均可纳入门诊特殊病结算范围。针对性医疗费用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治疗费、材料费等。

二、门诊慢性病针对性治疗目录

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种诊疗的、医保目录内的针对性门诊治疗药品费用,包括西药和中成药,均可纳入门诊慢性病结算范围。

三、结算方式

定点医药机构分别以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与普通门急诊的医疗类别各自进行收费,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定点医药机构上传的医疗类别分别进行结算。

四、工作要求

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智慧医保结算系统的相关改造和测试工作,确保门诊慢特病实时刷卡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相关目录的梳理和信息系统改造,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慢特病待遇。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要做好门诊慢特病业务的监管工作。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标签: 门诊 医保 医疗保险 结算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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