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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附门诊待遇、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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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附门诊待遇、住院待遇

鞍山居民医保对城乡居民的治病用药有一定的保障,完善了鞍山市医疗保障制度。那么,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社保100网从门诊待遇、住院待遇等几个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快来一起看看吧!

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附门诊待遇、住院待遇

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1、起付标准

首次起付标准为40元,年度内第二次以后均为20元,累计不超过200元。

2、报销比例:5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注:

每次就医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二、“两病”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经市、县(市)医保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在门诊用药时,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60%

3、最高支付限额

高血压患者:450元/人;

糖尿病患者:600元/人;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按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执行。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病种:艾滋病、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慢性乙型肺炎、丙型肝炎、布鲁氏菌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放化疗、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癫痫(未成年人)、康复治疗(未成年人)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医疗机构:80%

病种: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90%

三级医疗机构:90%

病种:其他疾病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70%

三级医疗机构:65%

四、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医疗机构:首次2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100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首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及以后200元;

③三级医疗机构:首次7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500元;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首次900元、第二次800元、第三次700元;

2、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10000

①一级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75%

③三级医疗机构:65%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60%

超出10000元以上部分

一级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医疗机构:70%

特三级医疗机构:65%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0元。

标签: 药品 门诊 医保 报销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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