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南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南阳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开始,至6月25日结束。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关乎每一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由职工本人进行确认。
此次申报范围为:当月在南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的退休人员。申报时,须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工资基数为在职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申报途径分网上申报、经办大厅申报两种渠道。缴费工资申报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通过“办件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并留存缴费工资申报“回执单”,核对、确认申报结果。参保单位可多次申报,系统以申报期内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遇到疑难问题,参保单位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咨询相关事宜。
参保单位也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导出本单位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文件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通过原途径进行申报数据文件导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职工2023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使用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不再改变。申报期间(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参保单位申报完毕后,如办理新增人员相关事项,需单独为其申报基数。2023年7月,新增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无需单独申报。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的工资收入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以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用人单位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确定其单位及个人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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