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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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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指南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划算,但买房时由于种种原因选择了商业贷款,那究竟怎样才能商转公贷款呢?一篇教会您办理商转公贷款!

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将本人或配偶在本市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部分或全部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1.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2.申请人的原商业贷款未还清;

3.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贷款的申请已取得原商业银行的同意;

4.该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属证书;

5.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

6.该住房除为原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权利限制;

7.申请人或其配偶是该住房的产权人;

8.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款项须划入借款人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以贷冲贷款项须划入原商贷借款人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缴存人申请贷款的还可以与出卖方约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出卖方数字人民币账户);

9.《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9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在有效期内办妥提前还款手续并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10.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11.商转公贷款无法结清原商业贷款的,再次抵押应已取得原立约方同意,且公积金贷款宜为第二顺位抵押,不得为第三或以上顺位抵押;

12.认定商转公贷款的房屋总价的方式: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取信息互通获取的房屋交易价、原商贷借款合同显示的房屋总价、贷款申请表填写的拟抵押房屋总价三者中的低值。

办理方式

商转公贷款分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办理方式。“先还后贷”适合资金周转能力较强的职工,可自筹资金偿还商贷,不产生手续费。“以贷冲贷”则需要通过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下同)代办,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标准收费目前最高不超过11000元)。

“先还后贷”:

申请人可以在公积金中心各办事窗口现场申请,或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的个人网厅自助申请。待公积金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再到新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等新的抵押手续办好,最终收到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资金。

“以贷冲贷”:

申请人直接向担保公司申请,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待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再以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

办理材料

“先还后贷”方式

说明:

先还后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90个自然日内申请人自筹资金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贷、注销原商贷抵押登记(偿还全部原商贷的)和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在办妥抵押登记后,受委托银行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

4.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

5.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6.结清证明(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偿还全部原商贷的且商贷信息非互通的,签订借款合同时提供给贷款银行);

7.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凭证(商贷信息互通的免提供;偿还部分原商贷的且商贷信息非互通的,签订借款合同时提供给贷款银行);

8.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以贷冲贷”方式

说明:

以贷冲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并办理担保手续后,受委托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受委托银行以及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部分或全部偿还商贷,并办理有关手续。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商贷信息互通的不需提供);

5.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6.担保函原件;

7.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办理地点

先还后贷方式

1.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松山湖市民中心、水乡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办事窗口;

2.常平、塘厦、虎门、石龙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办事窗口;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以贷冲贷方式

代办机构服务地点。()

注意事项

1.“商转公贷款”需要遵循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原则,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或以上、信用良好、还款能力充足等。

2.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切记要暂停公积金提取,保留充足的账户余额。

3.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必须已办妥不动产权证,除原商贷抵押担保外,不能有其他权利限制。

4.购房时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职工,不能再针对其中的商贷部分申请“商转公贷款”。

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申请贷款,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

标签: 异地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缴存 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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