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知识

武汉失业保险金暂停领取怎么办理?

业知识 339

最佳答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那重新就业后,详见正文。

武汉失业保险金暂停领取怎么办理?

武汉失业金怎么办理暂停

可直接联系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要求暂停本人的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如果本人没有自行办理暂停,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联系方式如下: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37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53026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25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230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84891235

江夏区失业办 87950057

东西湖区失业办 83215402

新洲区失业办 89357004

黄陂区失业办 61007016

蔡甸区失业办 84948906

标签: 申领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 失业 补助金

留言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4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