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统计局联合发文,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费)政策,惠及全市中小微企业约4.8万户,缓缴医保费用约9.7亿元,涉及职工约68万人。
哪些单位可以享受缓缴政策?(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执行缓缴政策的对象范围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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